2015年底,党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国宏观经济摆脱低迷、企稳回升作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中国宏观经济、政治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治经济基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都发生了变化。这决定了今后一定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难点、方式、方法和路径都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深化。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由表及里、由一般运行问题向深层次利益和权力关系的深化具有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是宏观经济企稳使中国经济的核心目标必须转向“控风险”基础上的“促改革”,这就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聚焦到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几大领域之上,要求我们必须从一般性结构调整转向基础型关键性领域的改革。
三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过两年多的实施已经顺利完成了前期阶段性任务,必须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所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首先,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顶层设计的基层创新不足,地方实施过程中存在两极化现象———要么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看做一个筐,从而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表象化、泛化、形式化;要么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解为“去产能”或“去库存”,没有任何其他政策和改革的配合,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动化,简单复制中央方案。其次,过度依赖行政化措施,攻坚战成果缺乏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存在反复的可能。第三,部分领域重点不突出,很多攻坚战并没有抓住改革的“牛鼻子”,导致部分改革效果并不明显。例如去产能没有强化对“僵尸企业”的整顿;去库存没有强化三四线城市的问题;去杠杆用力太轻,过去偏重“稳增长”而轻视了“控风险”的重要性等。
因此,供给侧改革的重点、难点、方式、方法和路径都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深化。
改革的重点要通过问题导向的改革调整,逐步触及新常态深层次的结构性和制度性问题,开启基础性和引领性的制度改革。一方面要认识到,结构性矛盾是要素配置扭曲,要彻底解决问题,根本途径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另一方面还必须认识到,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不仅在于有效市场的构建,更重要在于政府的改革,政府职能、机构设置以及权力模式的改革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去库存”必须与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相联系,“去产能”必须与企业软约束机制改革相联系,“去杠杆”必须与金融体制改革相配套,“降成本”必须与各类成本形成机制改革相联系。而这些直接相关的改革最后落脚到国有企业改革、政府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社保体制改革等具有基础性和引领性的改革之上。
在改革方法上,要遵循改革的逻辑,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创新改革的方法和手段。例如,在去产能方面,更多运用市场手段,通过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去产能;在房地产调控方面,摆脱对短期行政管控办法的过度依赖,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与长效机制。
在积极拓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广度同时,更要注重改革的深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领域已经从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拓展到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等领域。从工业领域拓展到农业领域和振兴实体经济,从单纯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拓展到基础性制度建设。因此,要明确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核心,以“破”、“立”、“降”为重点。
要把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在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的前提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必要的宏观经济环境,包括增长、就业、通胀等宏观指标的协调,保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别要认识到,需求管理除了短期的需求总量管理,也有深层次的中长期需求结构管理,特别是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对于宏观经济供求动态平衡的作用是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的,同时必须坚定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否则深层结构性失衡难以缓解,宏观总量失衡必然加剧,甚至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窗口”关闭。
(作者刘伟,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原文链接:[中国政协报]刘伟: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