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张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指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5日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 (2015年修订版)也有同样的表述。那么,什么是司法掮客?司法掮客行为具体有哪些表现?又应如何严惩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 对此有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汤维建告诉记者,中央文件中提出“司法掮客”这个概念,并表示要加以“坚决惩治”,这还是首次。这一方面表明司法掮客现象愈演愈烈,已到了非惩 治不可的地步,另一方面也说明惩治司法掮客需要多措并举,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的高压态势,使这一痼疾得到根本消除,从而净化司法环境,还司法以蓝天白云。
汤维建表示,司法掮客也称“法律掮客”、“诉讼掮客”、“司法黄牛”等,这些人并非当事人,而是与政法机关有密切联系、能够为当事人或者诉讼代 理人疏通关系的人。司法掮客一般可分三种类型:一是目前尚在位或已退下来的官员,二是部分律师,三是在司法机关有亲朋好友的人。他们在获知有纠纷的线索 后,千方百计找到纠纷当事人,承诺可以“搞定”案件,把事情“摆平”,然后从中捞取钱财或其他利益。司法掮客的行为使执法司法人员难以秉公办案,导致诉讼 产生偏颇性结果。
汤维建举例说,在司法鉴定中,司法掮客时常露出身影。比如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马上就有人找到受害者,答应帮受害者打官司、搞鉴定,甚至出钱垫资 “买断官司”,最终胜诉后从中分成。这些人揽上业务后,一方面“搞定”鉴定人,使鉴定人做出偏离事实真相的不公正鉴定,另一方面“搞定”法官,使法官“糊 涂官判糊涂案”。
“目前实践表明,我国的司法鉴定体系出现了新的漏洞,这就是市场机制作用下的社会鉴定机构的趋利性与司法鉴定的公益性和中立性之间产生了严重冲突。‘司法黄牛’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出了‘用钱买鉴定’这一招。”汤维建说。
汤维建认为,司法掮客必须加以根治,否则司法腐败难绝,影响司法公正。为此,他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检举揭发司法掮客活动, 国家组成专门的调查组,约谈司法掮客,查证属实者,应严惩不贷,形成使司法掮客不敢为的高压态势和机制;二是强化监管体系,形成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监管 上的互动机制。法院对鉴定意见要严格审查判断,而不是简单采纳,司法审判不能演变为“鉴定审判”;三是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司法鉴定对司法结果产生重要影 响,立法理应对有关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准入机制、鉴定人的职业伦理规范、鉴定程序以及鉴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加以系统规定,目前这一立法空白亟须填补。
原文链接:汤维建:完善司法鉴定制度 严惩司法掮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