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做客正义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6全国两会系列访谈”表示,法治的概念离不开共享,法治中国也是一种共享型的法治。
汤维建说:“我认为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共享这个发展理念。因此法治概念也离不开共享,法治中国也是一种共享型法治。”
在他看来,共享型的法治包含四层含义——暴露、贡献、参与、底线。
为什么说共享是一种暴露,汤维建分析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选择的是用法律来保障人们当家做主,大家共享。比如法治发展成果、法律体系要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人群,所有的人都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雨露下,沐浴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之下。”
汤维建认为,共享的法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坐等就可以在某一天实现的,是要靠广大人民群众亲自参与、亲自创造。他说:“只有人人参与起来为法治中国努力奋斗,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够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才不至于落空。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层面都应当完善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当中,参与到执法当中,参与到司法当中,甚至参与到普法当中。人人都要参与,发表他们的意见,发表他们的观点,提出他们的主张,使得法治从立法到执法到司法到日常的遵守,都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都成为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
“共享好像看上去与奉献不是一回事,但是仔细分析,奉献的本质是共享,共享的基础是奉献。分享和奉献是硬币的两面,不可只分享而不贡献。”汤维建以上海高院邹碧华为例进行了阐释,他说,邹碧华为了司法体制改革呕心沥血,谱写出了一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壮丽诗篇,他就是为了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对于共享是一种底线,汤维建解释说:“2015年最高法通过了立案登记制,改变了过去的立案审查制,把人民群众进入到法院的门槛调低了。为什么这么样做呢?就是为了让人民共享司法。比如法律援助制度,就是为了使贫困者能够打得起官司,使法盲、社会弱势群体都能够畅通无阻地走进法院大门,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就是共享,共享司法的保障,共享法治的成果。”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民事诉讼法研究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民革中央常委,民革北京市委副主委,民革海淀区工委主委,民革人大支部主委,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厅副厅长(挂职)。曾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
原文链接:[正义网]汤维建:共享是法治中国的法治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