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汤维建
我国社会各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共享理念的指引,法治发展也不能例外,共享型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特征。
首先,共享是一种道路。我国要建立的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都要体现共享的发展理念,法治发展的成果,要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切实感受和享有,如今司法改革试点已全面铺开,司法改革的成果逐渐显现。
共享还是一种参与。共享的法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靠坐等就能在某一天早晨突然实现的,而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亲自参与、亲自创造。只有人人起来 为法治中国奋斗努力,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如期实现。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层面,都应当完善体制和机制,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克服障碍,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立 法、执法、司法和普法之中。
共享是一种奉献。共享是链接全部社会主体的关系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共享的真谛,当你在享受他人劳动成果的同时,按照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法 则,你必须得付出,使他人能够享受你的劳动成果。因此,共享的社会,是人人奉献的社会,共享与奉献是硬币之两面,不可只享而不共。上海高院的邹碧华法官为 了司法改革的精准落地呕心沥血,任劳任怨,就是为了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司法改革的成果而做出的无私奉献。
共享是一种底线。2015年,立案审查制得以改变,调低了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门槛;法律援助法目前正在制定中,将为贫困者打官司亮起法律上的绿灯。酝酿已久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也迈开了“破冰之旅”。
以司法改革来看,2016年是值得期待的一年,它将在繁简分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方面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举措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共享为理念和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日益焕发出内在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原文链接:新理念引领新履职(两会·新理念) ——全国政协委员寄语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