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草案确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慈善组织应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个人没有资格组织募捐
“近 年来,通过网络发布的爱心募捐或个人求助越来越多,亟待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指出,由于个人不是慈善组 织,没有公开募捐的资格,且个人募捐存在不透明、没有规范管理等情况,对财产使用也没有约束,因此慈善法草案的立法原意是不赞成个人募捐的。
慈善法草案明确,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对于网络上个人发起的募捐行为,一般分为自助和助他两类。”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执行主任黎颖露说,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 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法律草案不禁止。而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进行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出台后,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
网络募捐只能在指定平台发布
目前,中国除试点地区,只有少数慈善组织有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的权力。慈善法草案在现行有关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公开募捐的主体范围,并明确慈善组织开展 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其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门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管理成本不得超支出的15%
草案明确,慈善组织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为了规范慈善组织的财产用途,草案还明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前3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五。
草案对监管提出进一步要求,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据了解,目前基金会数量已达4600多个,资产超过1000亿元,年支出超400亿元;每年慈善捐赠总额达1000亿元人民币,经常开展慈善服务的志愿者达6500多万人。
以案释法
慈善法草案回应6大争议点
借慈善名义骗捐或担刑责
慈善组织资质有争议、信息不透明;受助者骗捐、滥用善款;捐助者诈捐、遭遇逼捐……让不少人感到有行善的心、没行善的胆。慈善法草案将厘清哪些昔日争议。
争议点1:公募资质够不够?
【案例】2014年8月,“冰桶挑战”席卷中国。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在新浪微公益平台上线的项目募得善款800多万元。9月,某公益机构抨击瓷娃娃 中心没有公开募集善款的资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在其官网上回应:“该专项基金经基金会授权,拥有公募资格。”
【条款】慈善法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解读】如果审议通过,这就为瓷娃娃中心等组织独立申请公募资格提供了通道。
争议点2:信息公开该不该?
【案例】2014年1月,微博账号“@落魄书生周筱赟”实名举报嫣然天使基金7000万善款下落不明。嫣然天使基金发起人李亚鹏回应称举报不实。
周筱赟向北京朝阳区民政局申请公开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财务信息。该局以“信息权利人不同意公开”“申请信息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为由,予以拒绝。周筱赟遂将朝阳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条款】慈善法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解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依法公开信息,这既是对社会负责,也可对慈善组织治理能力进行检阅。
争议点3:骗捐只是恶作剧?
【案例】2015年10月,有媒体报道“女子为救女童被狗咬成重伤”,引发各界捐款数十万元。其后新闻反转,“救女童”情节被证明不实,300多捐款者欲讨回善款。警方刑事拘留了骗捐者,并启动退款程序。
2016年1月,网友举报“知乎女神”童某用两个账号演双簧苦情戏,骗取善款数十万元。其后,童某投案自首。
【条款】慈善法草案规定:“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此外,还规定,对假借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慈善绝不是坑蒙拐骗畅行无阻的法外之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争议点4:善款咋花我做主?
【案例】2015年12月,一四川女孩身患癌症,各方捐赠善款11万余元。女孩父亲曾承诺,待女儿治疗结束后,会将剩余善款捐给他人。2016年1月,女孩不幸去世,其父却拒绝退还剩余善款。
【条款】慈善法草案规定:“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
【解读】社会热心捐款,旨在救人急难。既然救助对象脱离了困境或已经离世,善款理应还于公益,传递给其他急需者,而不是被某些亲属截留、挥霍。
争议点5:捐款能说完不兑现?
【案例】近年来,历次震灾、旱灾发生后,几乎都有名人、明星被曝出未能如数兑现所承诺的捐款额度。
【条款】慈善法草案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 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其中的一种情形即是“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
【解读】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承诺捐款却不兑现,今后可是要吃官司的。
争议点6:逼捐是伸张正义?
【案例】在某次灾害发生后,某位互联网企业家的微博被网友围攻:“人家谁谁谁都捐了,你那么有钱,咋不捐呢?”
【条款】慈善法草案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
【解读】如果人家没有这意愿,却非得逼迫人家捐,这就干涉了人家的自由。逼捐不是伸张正义,而是一种暴力慈善。
民政部:加快慈善信息平台建设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慈善法草案专门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进行了专章规定。下一步,民政部门要落实慈善法的各项要求,推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的建 立,加快慈善信息平台建设,履行好在引导和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中的责任,在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中严格执行慈善法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 义务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强调,对于那些不报、谎报、漏报信息的慈善组织,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民政、财政、税务多部门联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财产、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的监管,确保税收优惠不被滥用。
专家释疑
慈善法草案为何“破例”由大会审议?
慈善法草案是否“有资格”提请全国人大大会审议,有人提出了质疑。慈善法草案起草参与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接受采访时表示,慈善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大会审议,是“破例”。
郑功成介绍,由全国人大大会审议通过的法律都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如立法法、物权法等。而慈善法草案并非基础法律。“慈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大会审议,更大的意义在于,我们的社会需要营造一种向善的氛围。”
郑功成表示,慈善法的制定和实施,能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人参与其中,也让我们的扶贫攻坚努力得到更多社会支持。“在这样一个全国人民关心的大会上审议慈善法草案,能够更大程度地促进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
“慈善法仅仅是一个开端。更好的慈善,是制度性文明推动和造就的。”郑功成说,未来,中国还必须在税制、慈善机构内部治理、慈善机构行业自律等多个方面下功夫,以制度来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据新华社、《人民日报》
慈善法8大热点问题
1个人可以发起公开募捐吗?
不行,只能与有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募得的款物由慈善组织管理
2只要是慈善组织,都能公开募捐吗?
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可以开展公开募捐
怎么知道一个慈善组织有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呢?可以查看其是否有“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慈善法草案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3只有捐款捐物才算做慈善吗?
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扶贫、济困;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等公益活动
4怎么知道捐的钱有没有被挪用?
慈善法草案规定——
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
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
(公开募捐周期大于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5遭遇骗捐如何讨回公道?
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6我是一名企业家,捐款能减免税收吗?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7怎么避免慈善组织管理成本过高?
管理成本超过标准将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慈善组织“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五。”
8网上常见到各类求助募款信息这类信息谁都可以发吗?
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慈善法立法 十年磨一剑
2005年 民政部提出起草《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立法建议
2009年 民政部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立法草案,《慈善法》进入立法程序
2014年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慈善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开门立法的总基调
2015年10月 全国人大网公布了《慈善法(草案)》全文,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1月 《慈善法(草案)》二审修改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6年3月 《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原文链接:[华商网]慈善组织善款信息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