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汤维建委员: 将环保司法禁令写入立法
发文时间:2022-03-07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环境保护是我国基本国策,人人都有义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建议,将环保司法禁令写入立法,通过预防性救济及时制止生态环境侵权行为。
“生态环境侵害的不可逆转性,危害后果的滞后性、长久性等特征,决定了预防性救济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极端重要性。”汤维建说,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均规定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内容。当侵害正在进行中或者损害尚未最终形成时,就应及时制止,保护生态环境。在他看来,在环境保护预防性救济中,禁止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汤维建说,实践中,多地法院针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案件特点,为及时制止生态环境侵权行为,在生态环境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适用禁止令,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各地法院作出禁止令的法理基础并不完全相同,适用案件的范围也不一致,亟需统一和规范。他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环保禁令写入立法,通过法律规范调整,使其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同时,设立环保诉讼基金,为环保司法禁止令的担保提供保障,并为环保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和鉴定费用支持。
此外,还应建立环保司法禁止令公开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可将禁令张贴于被申请人所在地等相关场所,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这有助于强化禁令的社会效果,导入了社会对禁令的监督力量,为禁令的有效落实提供保障。”汤维建补充说。
(汤唯建,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原文刊载于《北京日报》2022年03月07日第5版 2022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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