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
发文时间:1987-06-29来源:《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我们对西藏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中国有几十个民族,少数民族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行政机构中少数民族干部所占的比例大大超过百分之六。至于说“文化大革命”使少数民族受到损害,这种现象不能表明我们歧视少数民族。那时不仅损害了少数民族,受害最大的还是汉族,大多数老一辈的革命家都被打倒了嘛,这些人几乎都是汉族嘛,包括我在内。粉碎“四人帮”后,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拿西藏来说,中央决定,其他省市要分工负责帮助西藏搞一些建设项目,而且要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西藏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中国的资源很多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包括西藏和新疆。如果这些地区开发起来,前景是很好的。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
西藏是人口很稀少的地区,地方大得很,单靠二百万藏族同胞去建设是不够的,汉人去帮助他们没有什么坏处。如果以在西藏有多少汉人来判断中国的民族政策和西藏问题,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目前西藏情况有了明显的变化,西藏人民生活有了不小的改善,但总的讲还是处于落后状况,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如内蒙古自治区,那里有广大的草原,人口又不多,今后发展起来很可能走进前列,那里有不少汉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如果在那里的汉人多一点,有利于当地民族经济的发展,这不是坏事。看待这样的问题要着重于实质,而不在于形式。
(这是邓小平同志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谈话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