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30日,本市召开专题座谈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齐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颖津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刘先传主持。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钟百利 通报《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钟百利首先通报《条例》颁布以来的宣传贯彻情况。《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本市坚持点面结合、打通线上线下、实现市区联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在强化教育培训、深入解读阐释、完善配套制度、深化执法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和宗教界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动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部分与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发言。
海淀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武军同志发言
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工委书记何岳飞同志发言
北京化工大学副校长、统战部部长任新刚同志发言
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冠军阿訇发言
宗教教职人员代表李华牧师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颖津同志讲话
李颖津指出,这次《条例》修订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切实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体现宪法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划定权责界限,注重法规衔接,有利于推动问题解决,提升服务水平。明年,将针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确保贯彻实效。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齐静同志讲话
齐静在讲话时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推动《条例》落地落实。齐静强调, 《条例》的修订实施对推进北京宗教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在前期宣传贯彻工作基础上,要持续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重点领域培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监督检查,加紧完善配套制度,做好执法改革衔接,切实发挥《条例》的法律效力;要 长抓不懈,持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保各项机制有效运转,进一步压实责任、厘清职责、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我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视频分会场
市级相关部门、各宗教团体(主会场),各区、部分在京高校(视频分会场)共计140余人参加会议。